税务最新疫情(税务疫情政策)
2024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壹〗、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个人年收入不足6万的,如果平时预缴过个税的可以申请退税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税的相关程序,当事人可以在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来办理。
〖贰〗、当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手续时需要当事人将完税凭证原件、退税申请表以及退税申请一并提交后办理退税,一般情况下当出现预交个人所得税后但是收入没有达到六万,有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在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或者年中没有就业导致税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办理退税。
〖叁〗、申请退个人所得税的操作流程是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并要进行实名注册,等实名注册成功了,在常用业务一栏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自行填写相关信息以后对这些信息进行确认,如实填报数据计算税款并提交申报,符合退税要求的,税务机关会退税。
应对疫情,无偿捐赠免增值税、免消费税怎么回事?
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及购买的货物,假设进行无偿捐赠,则可以获得免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税收优惠。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捐赠货物可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医院捐赠等方式。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免征相关税费:疫情期间,对于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免税进口范围扩大:疫情期间,免税进口范围将有所扩大。 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延长税收减免优惠期限: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即8年。
对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的行为,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减免的房租在税务处理上,以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为基准,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不视同销售且无需缴纳增值税;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则应视同销售且缴纳增值税。
疫情期间企业享受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如下:月付房租后享受租金减免:会计处理:应借记“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同时贷记“银行存款”。预付房租后因减租收到退回租金:会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付账款——房屋租赁款”。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如下:承租方企业收到减免后的租金发票时:应通过“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进行核算。同时,对应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记录。贷方则记录实际缴纳的租金部分,即“银行存款”。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是有文件规定的,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文件,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人员,可以在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的基础上,由出租人来进行协商处理有关减免的情况。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疫情期间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减免增值税时的会计处理 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
增值税税率1%:这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种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在特定时期内(如疫情期间),原本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这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税收减免政策则涵盖了多个领域。例如,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有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减免措施。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